钦州市第一中学学校领导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条件及办法

(2016年1月23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学校领导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量化考评,每个领导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50分,加减分不封顶,单项减分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项基本分值者,不得参与评定。积分的高低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校级领导成员(含兼课领导)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校级领导成员(含兼课领导)总人数的15%。

一、德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严守党的纪律,胸怀坦白,为人正直,敢与不良倾向和现象作斗争;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获基本分20分;加减分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条件及办法》的规定处理。

二、能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主管、分管或负责的本职工作,能积极为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献计出力,大胆向学校主要领导提意见和建议,凡所提意见或建议正确,领导采纳后避免了工作上造成失误或给学校带来良好的效益,每项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加1至10分;直接为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学校生存发展作出贡献的,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加1~20分(由办公室记录)。对学校的生存发展漠不关心,工作消极等待,对本职工作或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推托扯皮,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长办公会根据教职工或本部门领导的反馈核实后,减1~20分(校长办公会决定后由办公室记录)。

努力学习,勤奋思考,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研究等方面有较显著的成绩,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善于总结出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管理经验或理论,并能理论联系实际,每学期写出1500字左右、有较高学术水平或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方面的论文。论文或经验总结获奖的,按学校《教师评定市级以上先进暨年度考核等极评定条件及办法》的规定计分。

三、勤

工作勤奋积极,一学期内不旷工旷课;请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每天减2分;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每天减1分。领导值日时,凡事前不请假而不按要求到位、巡查的,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五次。不按时填写《值日领导日志》或不按时出值日版报的,每次每人减2分。值日当天对学校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或借故推诿、推卸责任的,每次减10分。不经请假同意而不出席应出席的学校安排的会议,在两次以内的,每次减5分。开会无故迟到者,每次减1分(由总值日报办公室记录)。

四、绩

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在师生中威信高,深得教职工和学生的信任,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完满完成主管、分管或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主管、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分管的年级必须“三风”正,不出乱子,其本人在本校各项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公认和好评。主管或分管工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人事部门表彰奖励的,直接负责人每人每次加5分,部门负责人、主管或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加3分;获市级其它部门表彰奖励的,加分比上述各少1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直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或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加15分;获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表彰奖励的,直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或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加20分;获自治区级其它部门的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10分。因自身工作疏忽或失误,致使所负责的或主管、分管工作出现差错,出乱子,给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学校声誉或经济损失,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再上一级党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减30分;受到市级教育、人事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减20分;受到市其它部门批评或处理的,减15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每次减10分(由校长办公会决定后,办公室记录)。

获得本学期学校先进工作者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50分,获得先进工作者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30分。其它加分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条件及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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