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师综合评价办法

(2016年1月23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职员、工人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量化考评,每个职员工人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10分,绩50分,加减分不封顶,单项减分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项基本分值者,不得参与评定。积分的高低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职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职工总人数的15%。

一、德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模范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热情诚恳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学校分工和安排,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工作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以上条件者,即可获基本分20分;不符合条件者,按以下办法减分: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减5~20分。(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谁主管谁负责)

(二)不服从学校工作分工或安排者,每次减10~20分;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给学校或教学造成损失者,每次减5~15分。(具体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谁主管谁负责)

(三)有与同事、学生或家长吵架等破坏团结,影响恶劣的行为者,每次减5~10分。(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谁主管谁负责)

二、能

工作尽职尽责,不怕苦,不畏难,不推托;勇于开拓,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善于积累工作经验,对本职工作富有创建,积极为学校 生存发展献计献策出力,按学校要求撰写工作论文或总结,符合上述条件者,可获基本分10分,按以下办法加分或减分:

(一)论文、总结计分按《钦州市第一中学教师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条件及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大胆向学校领导提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的生存发展献计献策,直接为学校生存发展作出突击贡献者,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1~20分。(由办公室记录)

三、勤

勤奋工作,遵守学校的考勤纪律和制度,积极参加组务学习和学校要求参加的会议、活动。需签到、签退的职员工人凡不按要求填写签到签退记录或工作其间离岗记录不超过3次;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请事假不超过五天,请病假不超过十天。不参加应参加会议不超过三次,符合以上条件者,即可获基本分10分。不符合条件者,按以下办法减分:

旷工达半天者,每次减10分;不按要求填写签到签退记录或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每次减3分;请事假每天减2分;请病假每天减1分;迟到、早退每次减3分。(由本组组长记录,报教导处备案)

四、绩

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优、团结协作好,为教育教学提供的服务师生满意。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不失职。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获基本分50分。

所负责的工作获得本学期学校先进职工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50分;获得先进职工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30分;获市教育行政或人事部门的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5分;获市级其它部门表彰奖励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15分;获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20分;获自治区级其它部门的表彰奖励的,每人每次加10分。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收藏]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