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校园风光校园视频学校发展领导之窗组织机构校史沿革规章制度
校园新闻公示公告招生招聘周程安排
科研动向课题研究课程设置队伍建设课例展示资源下载教学视频
成绩查询教务快讯资源下载
专题教育德育队伍德育活动学子风采德育课程德育在线心灵驿站爱国主义班主任信息资源库
党员风采支部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调研文章工会要闻
幼儿园动态领导机构幼儿园简介
资助信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一般新闻
龙湾校区龙岗校区
语文工作坊梁小金工作室何萍工作室
一、评定对象和评选时间
凡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所有在任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教学质量评估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教学质量评估奖评定条件
(一)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书育人。在工作上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认真负责,讲求实效,互相协作,有高尚的师德;对学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认真执行并完成教学计划,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注重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实践,在教学方式、方法上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
(三)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并做耐心细致的指导、帮助。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言行;不旷课、旷会(含教研活动、年级活动和升旗仪式,下同);请事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五天,病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十天者(不含因公出差、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培训的请假或产假、婚假、丧假;不整天请假的,按任教的周课时量折算,下同)。
(五)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教学质量评估奖:
①有违纪违法行为者。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分工安排者。
③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所负担的教育教学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给学校工作、声誉或经济造成较为严重影响者。
④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⑤不按要求完成教案。(教龄在十年内(含十年)的教师要写详细教案,其他教师写简案或特色教案)
⑥上课对课堂纪律不抓不管,造成课堂纪律涣散,学生喧闹、起哄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者。
⑦旷课、旷会者;请病假、事假超过第(四)点的规定者;迟到、早退一学期累计超过五次者。
⑧不按要求完成作业批改任务,必须按备课组要求完成备课组统一规定次数的作业批改。
三、统考科目教学质量评估奖评定办法
1、钦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校级教学奖励的评定办法采用班级捆绑评价的办法,由教务处根据起始年级各班学生成绩总分定出该年级的入围总人数,再根据入围总人数定下每一班的班级入围基数。这个基数作为以后评选该班教学奖励的主要参考依据,如有重新分班,则重新根据分班后的学生成绩总分定出入围基数。
2、根据年级入围总人数,计算出每班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学生成绩总分事实入围人数,再取平均值,作为该班该学期的事实入围人数与入围基数进行对比。
普通班:将各班超出入围基数的人数由高到低进行排队,超出或保持入围基数的班级数的班级所有参评的任课教师都可以评为先进。前二分之一的班级教师获校级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二分之一的班级教师获校级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实验班:将各班超出入围基数的人数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前三分之二班级教师获校级教学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三分之一的班级的教师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是否授予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3、如果超出或保持入围基数的班级数不达到年级或同一平台内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二时,从高到低取三分之二,前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4、同时兼任多个班级的任课教师以最高等次荣誉为准,就高不就低。某一班评不上教学先进不影响该教师在其他班级的评选。
5、文理分科后学生成绩总分考察高考科目,不计入总分的非高考考试科目的教师另行单独评选教学先进。即理科中政治、历史、地理,文科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具体办法见下面第6点。
6、非高考考试科目教学先进评选办法
(1)根据高一文理分科时的成绩分析,把该班该科目成绩在年级中的名次作为基础名次,再取该教师在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名次的平均值和基础名次进行对比。
普通班:将超出或保持基础名次的教师由高到低进行排队,超出或保持基础名次的教师都可以评为先进。超出或保持基础名次的上述教师中均可以评为教学先进,按超出量的多少排先进档次,前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实验班:按对比名次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前三分之二的教师获校级教学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三分之一的教师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是否授予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2)如果超出或保持基础名次的教师数不达到年级或同一平台内的任课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时,从高到低取三分之二,前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后二分之一作为教学质量评估二等奖。
(3)实验班和普通班分两个平台进行评奖。
(4)以上所述任教班成绩排名,教两个班以上(含两个班)的,名次取平均值。
7、附件:
(1)补习班以当年高考成绩计算该班入围基数。
(2)期中(末)考试中作弊学生的成绩按零分计。
(3)未经学校批准而不参加期中(末)考试的学生的的成绩按零分计。
(4)未经学校批准而插班跟读的考生的成绩不计入评优成绩。
(5)起始年级市外招生没有办法确定学生原始成绩的由教务处通过适当市内学生与市外生混合考试的办法确定该生的成绩,从而确定该班的入围基数。
四、非统考科目教学质量评估奖评定办法:
1、体育教师由本组教师打分推选出2/3先进候选人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先进等次。
2、信息技术、音乐、心理辅导、美术教师和第二课堂专职教师由教务处领导、班主任、年级领导等代表打分,取平均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选出2/3候选人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先进等次。
五、其它
以上未考虑到的,但为学校发展作出特别突出、重大贡献的,提交校长办公扩大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或特别奖励。
六、本办法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