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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8月10日、11日;8月20日、21日。
二.领取程序:先到五楼团委办公室办理 领取手续,再到二楼财务处领取。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①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参加今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决定赴校入学并完成大学学业。②往年已经领取资助金不赴校入学、也没有退回资助款的大学新生,今年不再资助其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四.完善资助经费领取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填写《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申请书》,填写《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签领表》,即可在原就读高中学校领取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学生入学20日内将《入学回执》寄回原就读高中学校。
五.今年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标准:区内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6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8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1000元/生。
长江以南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
长江以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西藏视同长江以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