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为确保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使全校教职工及时了解税改政策的内容,享受税改红利。1月14日晚上,学校特邀钦北区税务局李金玲副局长和税政股黄品隆股长来做专场培训,全校教职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由黄建光校长助理主持,会上,陈静兴校长首先做了讲话,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个税法改革的一项亮点,是新增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教职工们在清晰掌握政策的基础上准确申报,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全校教职工珍惜此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做好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工作。

 接着,钦北区税政股黄品隆股长进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解读。首先强调新个税法实行综合计税,即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再由纳税人于次年3月到6月进行汇算清缴。接着,详细讲解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申报方式以及扣除方式。同时指出,纳税人应准确提供附加扣除信息,并留存相应的备查资料。扣缴单位不核实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由纳税人本人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会后,教职工们针对此次培训踊跃提问,黄品隆股长进行了一一解答。

 本次培训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加强了税务局、财务处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为后续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供稿:财务处 邱宇)

我校举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题培训会

钦北区税政股黄品隆股长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教职工们认真聆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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