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一中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钦一中校字〔2018〕30号                      签发人:陈静兴

 

钦州市第一中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

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省扫黑除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2018年,根据市教育局对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学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利用LED、主题班会、国旗下演讲、微信群等宣传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法,动员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二)深入推进,集中攻坚

 2019年,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教育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学校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教育系统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督导检查,巩固提升

 2020年,学校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自我检查和迎接上级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增强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四、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校园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安全无事故。

 1.学校积极联系长田街道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干扰阻挠学校项目建设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活动。

 联系工商管理和城监部门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

 联系交通、交警部门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联合督导办、后勤处、教务处经常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保持良好的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2.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作用。学校要成立以校长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落实一名校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实施依法治校。

 4.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车辆、人员出入来访登记、校内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校级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要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

 5.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网络、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平台,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6.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使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7.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维护校园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

 大力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师生报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

 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

 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办公室对上述线索分析迅速组织核查后,上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

 校长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钦州市第一中学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职责

 

2018年10月19日

 

 

钦州市第一中学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静兴

副组长:李  乐  蔡前德  李禄全  黄丽妮  戴兴华  陈金富  

        符政梅  黄建光  龚玉华  农积勇  韦树金

成  员:张生龙  覃年升  陆元谋  黄科显  何汾业  彭业安  

        黄传钊  黄  富  玉家忠  李  峰  黄宇清  蒙芳芳

        罗正宇  陈彩凤  林景文  陈良广  罗一宁  苏  恒  

        各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维稳办公室,龙湾校区由符政梅任办公室主任(兼),黄传钊、黄韬任办公室副主任;龙岗校区由农积勇任办公室主任(兼),林景文、黄小海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掌握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布署。

 (二)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和指导,争取各部门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研究、制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四)检查、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总结、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检查,及时整改,迅速报告,建立追究责任制。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形势,检查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负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按时完成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总结材料上报。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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