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刘锋等同志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各处室、年级(组):

  经研究,决定:

聘  刘  锋同志为高中部、2+4部化学组教研组长;

聘 蒙英华同志为高二年级英语备课组组长;

聘 黄  琴同志为高二年级化学备课组组长;

聘 陈康梅同志为高一年级历史备课组组长;

以上同志聘用期为一学期。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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