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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中学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中级、高级)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根据钦教人【2016】(33号)《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钦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钦市职改办【2016】(23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钦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陈静兴(校长)

成  员:潘  聪(副书记、副校长)

        凌俊文(副校长)

        陈锦棠(副校长)

        周运雄(副校长)

        蔡前德(副校长)

    李  乐(副校长)

        何朝阳(校长助理)

        戴兴华(校长助理)

二、成立考核推荐委员会

(一)高中部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李  乐

 副组长:龚玉华

 成  员:李禄全、李  峰、符政梅、黄永月、马世雄、刘  锋、韦美帆、刘昭奎

(二)初中部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戴兴华

成  员:陈  萍、罗华新、潘淑华、颜春燕、梁雪梅、谭光绣

(三)考核推荐委员会职责

1.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认真的审核, 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进行审核,要审核申报人的“五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免试考试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并审核年度考核结果等。审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考核推荐委员会组长、申报人要签署“双承诺书”。

2.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者进行审议、推荐,要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对申报者进行答辩。在答辩、审议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审议推荐表决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50%的申报人,不能推荐参加评审。

三、材料收集小组

   (一)初中组纸质材料组

    组  长:吴善堂

    成  员:罗一宁   白云霞

   (二)高中组纸质材料组

    组  长:陈金富

    成  员:张生龙 刘  旸   沈  婷   劳  妍

   (三)电子信息材料组

    组  长:梁  迅

    成  员:朱  禄

四、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安排

负责单位

5月10日前

1.上报核定并公布岗位;

2.申报人员报名(5月10日前);

3.完成计算机、外语免试审批手续。

陈金富

劳  妍

刘   旸

5月11日

下午17时在高中部报告厅召开申报人员会议(中级、高级一起);

张生龙

刘  旸

6月10日前

1.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

2.个人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办公室时间为6月10日17:30前;

申报人员

6月11-15日

考核推荐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并组织答辩

考核委员会

6月16日

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校办公室

6月17-18日

收集汇总电子版申报材料(41881259@qq.com)

梁迅

6月19-23日

公示。公示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送审论文著作代表作等原件。

校办公室

6月26日

上送材料

校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职责,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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