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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一中学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根据钦教人【2015】(54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钦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陈静兴(校长)

成  员:潘  聪(副书记、副校长)

        凌俊文(副校长)

        陈锦棠(副校长)

        周运雄(副校长)

        蔡前德(副校长)

        何朝阳(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戴兴华(校长助理、初中德育处主任)

        冼彩虹(校长助理)

二、成立考核推荐委员会 

(一)高中部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周运雄(兼)

 副组长:李  乐

 成  员:李禄全、李  峰、龚玉华、朱蔓媛、陈业心、刘  锋、陆素谋、庞经春

(二)初中部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冼彩虹(兼)

成  员:陈  丽、韦东球、黄春恒、沈雄江、梁雪梅、吴春娟

(三)考核推荐委员会职责

1.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认真的审核, 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进行审核,要审核申报人的“五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免试考试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并审核年度考核结果等。审核时必须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考核推荐委员会组长、申报人要签署“双承诺书”。

2.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者进行审议、推荐,要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对申报者进行答辩。在答辩、审议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参加评审。审议推荐表决同意人数不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50%的申报人,不能推荐参加评审。

三、材料收集小组

   (一)初中组纸质材料组

    组  长:吴善堂

    成  员:罗一宁   白云霞

   (二)高中组纸质材料组

    组  长:陈金富

    成  员:刘  旸   沈  婷   劳  妍

   (三)电子信息材料组

    组  长:梁  迅

    成  员:朱  禄

四、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安排

负责单位

6月30日前

  1. 上报核定并公布岗位;
  2. 申报人员报名(6月12、15日两天);3.23日下午17时在高中部报告厅召开申报人员会议;4.计算机免试审批手续。

陈金富

梁  迅

刘  旸

7月-8月

1.个人申报材料的整理;2.个人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办公室时间为8月20-25日;3.8月26-31日考核推荐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并组织答辩

 

9月2日

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校办公室

9月3-5日

收集汇总电子版申报材料(41881259@qq.com)

梁迅

9月6-10日

公示。公示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送审论文著作代表作等原件。

校办公室

9月12日

上送材料

校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职责,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确保圆满完成今年试点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钦州市第一中学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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