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钦州市2014年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甄别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要求,市财政局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了钦州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局长叶莉梅、市审计局局长陈洪珊、市财政局副局长潘定喜出席会议。会上市财政局局长叶莉梅向参加会议的各市直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详细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我校由副校长陈锦棠、会计岑林霖参加会议。(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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