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秀的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查看评论

第一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教师的素质和水平决定着学校的办学水平。我们要创办办学思想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突出、政府认可、同行尊重、学生热爱、家长信赖、教师向往、全区一流、全国有知名度的品牌学校,必须建立一支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高、教育理念新、创造能力出众、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队伍。教坛新秀是教学科研业务的未来骨干、教学改革的先锋、学校的希望。实施教坛新秀选拔就是要带头及榜样作用,以带动我校青年教师更快成长,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二条教坛明星的评选及管理要贯彻民主、公平、平等的原则,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优中拔尖,评选与管理的过程就是促进教师不断成长发展的过程。

第三条教坛新秀任职的资格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纪律,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教师修养

3.具有无私奉献、正气、团结合作、锐意进取的精神和品质

4.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通用教学基本功和学科教学技巧,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全市青年教师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近三年一直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满工作量。

6.工龄五年以内。

7.近三年市统考、会考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下列条件中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项,具备多项者优先。

1)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平均分、优秀率、尖子生(市前50名的学生)领先于同级同类平行班。

2)在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得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得奖名次。

3)在市、省会考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平均分、优秀率、尖子生(本学科总分的90%分的考生)领先于同级同类平行班。

4)有下面条件之一视为教学成绩特别优异:

①所任教班级学生在市统考中有总分第一考生,且本人所任教学科该考生成绩不低于本学科总分的90%分

②所任教学科有考生获全市统考最高分;

③辅导的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学科竞赛获全国一等奖或获全省前五名。

8.教学理念先进,有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下列条件中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项,具备多项者优先。

1)曾出版过教育教学教研专著(如与他人合著,署名必须是主要著作人之一)(学科习题集不算专著)。

2)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过教学论文1篇以上。

4)曾在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活动中作过专题发言或在市级以上大型教研或培训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

5)曾获得省教育科研部门主持评奖的学科教学成果、教学论文二等奖以上,市级教育科研部门主持评奖的学科教学成果、教学论文一等奖以上。

6)曾在市、省教育科研部门主持的学科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

第四条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报或科组推荐

各科组做好动员和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参评教师递交《钦州市第一中学优秀教师系列评选申报表》(见附表1)一式七份和《自荐报告》(突出近五年业绩,不超过2000)一式七份(统一A4单面打印);提交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本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教坛新秀的候选人。

三、民主评议

民意测评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布的候选人进行座谈调研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并整理出各候选人的总体评价意见。

四、评审

学校评审委员会据资格审查组、民意测评组、申报材料、和民意测评的结果逐一审核,集体评议,评出初评结果。

五、终审、颁发证书

校长办公会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终审并确定教坛新秀名单。学校颁发“钦州市第一中学教坛新秀”聘任证书。

第四条教坛新秀的职责

1.必须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且满工作量(含教学、班主任工作、专业辅导和有关教学业务活动)。

2.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且取得好成绩。

3.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年终有成果。

4.一年内至少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篇或出版1本著作(含教辅类读物)。如果连续两任以上教坛新秀教师,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研究性著作1本。

第五条教坛新秀的待遇

1.给予全校表彰,颁发“钦州市第一中学教坛新秀”聘任证书。

2.每人每年发给津贴100 0元。

3.优先参加学科教学研讨会和专业培训活动。

4.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教坛新秀的教学与科研成绩和先进事迹。

5.支持教坛新秀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必要时可给予适当资助。

第六条教坛新秀的考核

每年十二月首先由教坛新秀个人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教研组进行讨论,写出评议意见,交学校办公会审查评估,最后由校长签署评估结论。

第七条教坛新秀的管理

学校人事部门建立教坛新秀档案,其他有关部门收集、保管其业务各方面的考核成绩。

对教坛新秀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小评审一次,每学年大评审一次,凡完不成教坛新秀职责的撤消“教坛新秀”称号,取消相应的待遇。

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使达到教坛新秀资格的教师及时进入教坛新秀行列。

第八条 钦州市第一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机构

评审委员会

组长:莫怀荣

副组长:潘聪、陈静兴、凌俊文、陈锦棠、黄福莲

成员:何朝阳、周运雄、梁文博、宁良敦、曾炜、黄建光、吴善堂、蒋延萍、陆一笑、戴兴华、潘典安

评审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

1.资格审查组:

组长:梁文博、蒋延萍

副组长:麦益灵、李淑华

2.教师民意测评组

组长:何朝阳、吴善堂

副组长:陈金富、吴永生、罗一宁、学术委员会成员

3.学生民意测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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