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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全国、全区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办【2009】74号)以及《在市直中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8月至11月在我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风工作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民主评议,充分肯定被评学校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和途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促进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二、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各处室开展自我评议,进行自查自纠;学校聘请评议代表组成评议组,广泛开展调查,同时印发《行风状况问卷调查表》,让师生员工对被评处室进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按师生员工满意度从高到底对被评处室进行排序。在评议代表通过调查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召开评议大会,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被评处室就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评议内容
(一)学校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莫怀荣(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静兴(副校长)
潘 聪(副校长)
陈锦棠(副校长)
凌俊文(副校长)
黄福莲(副校长)
成 员:何朝阳(党办、校办主任)
周运雄(高中部教务处主任)
梁文博(高中部科研处主任)
宁良敦(高中部德育处主任)
黄建光(高中部后勤处主任)
曾 炜(招生宣传处主任)
刘蕴娜(外事处主任)
容志红(财务处总监)
冼彩虹(初中部办公室副主任)
陆一笑(初中部教务处副主任)
韦树金(初中部德育处副主任)
杨子和(初中部科研处副主任)
潘典安(初中部后勤处主任)
刘忠杰(团委书记)
学校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室,负责纠风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评议主要内容
1、领导重视程度。
(1)各处室行业作风建设领导机构是否建立;
(2)各处室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行风建设,是否明确处室领导成员行风建设责任分工;
(3)是否制定行风建设计划和目标,是否把行风建设与学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是否强。
(1)对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2)法纪意识、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校风、校纪等群众的满意程度;
(3)有无以权、以职、以业谋私和故意刁难群众(学生)等问题;
(4)是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5)学生减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3、是否依法办学和规范收费
(1)有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2)有无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或搭售、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执行取消借读费的规定,有无“择校”乱收费问题;
(4)普通高中有无违反“三限”政策规定招收择校生,有无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执行学生自愿和非营利以及即时发生即时收取的规定,有无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或在代办收费中加收费用等违规行为。
4、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1)建立处室行风规范制度以及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情况;
(2)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度和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无私设“小金库”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日至20日)
1、成立领导机构。各处室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落实评议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本处室教职工对评议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和参与评议活动。
2、聘请评议代表。由学校党办、校办、教务、德育、科研、后勤、招生宣传、团委等处室从师生员工(群众)中选聘热心纠风工作、实事求是、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的人担任评议代表,组成5至8人的评议组。评议代表具有调查权、评议权和督查权。学校党办负责对评议代表进行培训,组织学习行风评议工作的相关文件,使评议代表明确行风评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目标,掌握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二)自评和调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1、自评。各处室自评时间为9月14-15日,学校自评时间为9月17-18日。各处室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从建立制度、创建机制上着手,防止不正之风问题的产生。自评结束后,各处室作出自评报告报送学校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送交评议组。
2、开展调查。评议组按照评议内容,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明查暗访方式,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各处室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束后,对学校各处室分别作出评议意见,并形成评议报告。
(三)具体评议阶段(10月20日前)
1、 测评排名次。发放《行风状况问卷调查表》,对各处室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统计群众对各处室行风建设的满意率,按群众对各处室满意率的高低,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排序情况。
2、召开评议大会。召开学校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评议代表、被评各处室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行风评议大会,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评议代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价各处室的行风建设情况,重点评议存在问题。被评各处室领导就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表态发言。
(四)整改阶段(11月10日前)
被评各处室对评议中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原因,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学校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
(五)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
整改结束后,组织评议代表对学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同时,对整个评议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行风是扩大民主、加强行风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教育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学校处在行业的最基层,开展对学校的行风评议,有利于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有利于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促进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评议活动,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处室行风评议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狠抓落实,讲究实效。各处室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确定的评议内容、步骤和时间要求,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要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紧紧抓住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评深议透。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从中找出原因,切实抓好整顿改进,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构建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作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