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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2〕12号)和《2012年上半年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方案》(钦人社发〔2012〕193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上半年市直教育系统竞争性调配工作,现将调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配的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调配的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由拟调配单位结合实际确定一定地域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职人员对应岗位报考。
(二)名额
市直教育系统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30名,具体调配的单位及名额为:钦州学院3名,市职业教育中心1名,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2名,市一中3名,市二中1名,市三中6名,市四中3名,市五中1名,市六中1名,市实验幼儿园8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名。
三、岗位要求和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7年6月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个别急需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到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四)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2012年6月7日—13日,其中6月9日、10日为正常休息时间,不受理报名事项)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拟调配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务必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章)、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调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证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现场经确认后退还报名人员。
所有证件应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2年6月14日—15日)
市教育局竞争性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配单位拟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核准,确定合格者名单并在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考试(2012年6月21日)
(一)地点:钦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二)组织实施:由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学校具体配合实施。
(三)开考比例:竞争岗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对1∶2以上至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四)考试方式与时间: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原则上采取试教与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原则上采取技能操作与现场问答形式进行。测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教或技能操作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
(五)赋分与评分方法:满分100分,其中:试教成绩或技能操作占70分,现场问答成绩占30分;7名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总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总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采取实名制评分。
(六)测试内容。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七)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调配单位或市教育局从具有考官资格的考官库中抽取5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委派2人。
(八)有关要求:6月20日,考生到调配单位领取准考证。考生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生须知及教师岗位试教内容范围于6月18日前在钦州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六、考核、公示(2012年6月26日—7月4日)
(一)确定考核人员。专业测试结束后,市教育局竞争性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按调配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员。
(二)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调配单位具体实施。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三)对拟调配人选,在调配单位和《钦州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调配审批材料(2012年7月11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由调配单位和市教育局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一)竞争性调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邀请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三)对违反竞争性调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调配资格。对违反竞争性调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追究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为做好本次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竞争性调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钦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竞争性调配工作具体实施,并开设公开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7—2812293。
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竞争性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7—2811299、2868530、2823442。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
2. 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